微信关注

北京高考在线

登录 | 注册

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2025-05-13 13:45|编辑: 李老师|阅读: 25

摘要

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公布,具体请点击正文查看。

近日,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发布,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0日。北京高考在线团队整理了今年的招生简章信息如下:

最新简章:2025年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

往年数据参考:2024年北京综合评价7所招生院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汇总

福利领取:

综合评价作为高考的一种升学途径,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北京高考在线团队特意为备考的学生准备了相关资料,助力考生备战高考!

《2025北京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电子版资料,免费领取!点击下方按钮领取吧~

 

https://www.gaokzx.com/subscribe/index.php?dm=a21d2bdf&subscribe_id=78187

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5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5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参考信息详见附表,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

2. 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6月3日上传“综合评价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市教育考试院对学校初审合格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后由学校公布。

3.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该批次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照学校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专家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围面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未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

5.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总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综合评价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考生备案,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提供综评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综合总分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总分=高考成绩÷660×85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6. 关于综合总分相同时的说明: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次以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7.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将由上海市统一向学校提供。

四、组织机构

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六、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学校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七、其他

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上海市2025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声明:本文由北京高考在线团队(官方微信公众号:bjgkzx)排版编辑,内容来源于华东理工招生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5综合评价华东理工综合评价

2024年北京综合评价7所招生院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汇总2024-03-15

2024年39所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汇总(附往年招生情况)2024-04-12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指南合集2024-04-30

没有更多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