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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考政治非选择题每日一练(4.10)

2025-04-10 09:18|编辑: 李老师|阅读: 22

摘要

本文整理了2025高考政治非选择题的试题,同学们快来练习吧!

高中政治复习需背诵常考知识点,也需要日常多做练习题,这样学习成绩才能有所提升,为此,北京高考在线团队特意整理了高考政治非选题练习题,分享给同学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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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考政治非选择题每日一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杨某和的部分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山作为子女,已取得杨某和所赠房产,本应依照法律、道德和自己的承诺履行义务, 但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山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杨某山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系杨某和与魏某某共同将房屋赠与杨某山。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分析】

背景素材:赠与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键词②: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可联系知识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声明:本文由北京高考在线团队(官方微信公众号:bjgkzx)排版编辑,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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