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养方案
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围绕我校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总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实施动态考核进出机制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卓越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配备一流师资力量,营造优良育人环境。全程采用“导师制”,聘用高层次人才担任“生活导师”“学业导师”“科研导师”“任课教师”,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资力量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引领作用。
构建互动教学模式,传承思辨创新能力。全程实施“小班化”,依托多形态教学资源和科研项目,实施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和综合素质提升,激发学生科研创新动能。
强化中心学科地位,筑牢科学基础知识。在课程设计及专业培养各环节,强化中心学科地位,打破学科壁垒,融入多学科交叉前沿新兴内容,构建“博”“厚”共筑、“博”“专”兼顾知识结构体系。
强化多元协同培养,拓展国际学术视野。设置专项学术活动资助基金,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到国(境)外进行访学、科研训练、学业竞赛、学术会议等,充分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
五、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六、其他说明
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办理有关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事务,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活动。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