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教育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业务教育方面介绍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有关情况。指南内容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分别有哪些重点亮点内容?一起来看梳理: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不举办重点学校;
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
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县级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听取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切实消除大班额,不得新增大校额;
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考试掐尖招生,实行均衡编班。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规范使用审定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
校长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
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
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防止学业负担过重;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
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了解党史国情,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
会唱国歌,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
坚持每天锻炼身体至少1小时,坚持做广播体操、眼保健操;
不过度使用手机,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
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