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与强基计划的实施,有其不同的指导思想及意义。北京高考在线团队整理了有关二者的相关政策,以供参考。
北京根据2014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拟定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条例,数易其稿,最终确定《实施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即新高考改革中“两依据一参考”中的“参考”。是高中和大学录取的辅助依据。参考内容主要来自于五个方面:
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一十百千工程”、专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学业成就
主要考察学生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学业情感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表现与成果等。
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习惯、效果,以及自我调控能力、应对困难与挫折的表现等心理健康情况
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在审美情趣和人文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在艺术、人文等方面的兴趣和特长,以及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特别是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表现
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技术课程实习,游学,到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企业、社区等社会场所开展参与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而强基计划则是国家借基础学科招生选拔试点,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考生如果参加强基计划,高校需要在考生参加高考后,将其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也就是说,综合素质评价是强基计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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