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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20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2020-01-09 14:51|编辑: 张老师|阅读: 172

摘要

2020年高考加分政策出炉!北京高考在线团队整理2020年高考加分类型,供各位考生参考!

1月9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其中公布了2020年高考加分类型,2020年高考加分分为加20分、10分和优先录取类,具体加分对象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2020年高考加分类型:

一、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二、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三、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其他照顾对象: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声明:本文来源于教育部网站,由北京高考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bj-gaokao)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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