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新高考过渡时期语文学科背诵篇目说明》的通知。北京高考在线网站进行了整理,一起来看看最新内容。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省(市)教育厅(教委):
针对部分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提出的关于数学学科普通高中课程内容与高考命题衔接和语文学科背诵篇目范围的问题,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新高考过渡时期数学学科考试范围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新高考过渡时期语文学科背诵篇目说明
2020年起,第二批和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将开始新高考。针对各地所使用的课程方案设置的差异和教学内容范围的不同,经研究,现就语文学科考试要求背诵篇目范围进行具体说明。
1、第二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普通高中2017届语文学习教学指导意见》,背诵篇目为58 篇,包括文言文必修 8 篇、文言文选修110篇和诗词曲40首。
2、第三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使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版》的,参照《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说明》,背诵篇目为64篇,包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推荐篇目50篇和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版)推荐篇目14篇。
3、第三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使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2017年版)》的,背诵篇目为60篇,包括文言文必修 10篇,文言文选择性必修10 篇和诗词曲40首。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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