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针对此次招生章程的内容,与往年要求略有不同,总结下来就是有四大看点。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1.调整政策性加分使用办法
调整内容
原规则:实考分相同的考生录退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已投档考生专业录取时按实考分排队。
调整为: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退和录取专业。
相关调整内容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实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调整同分比较规则
调整内容
原规则:实考分相同考生录退和录取专业时,使用我校自定的单科成绩比较规则;在浙江省、上海市使用省市规定的同分比较规则。
调整为:同分录退及录取专业时,均使用各省(区、市)规定的同分排序细则。
相关调整内容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实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3.调整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政策
调整内容
原规则:录取专业时,设置1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
调整为:各专业志愿间不再设置分数级差。
相关调整内容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实行)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4.调整部分专业语种限制
调整内容
原规则:西班牙语专业不做高考科目外语语种限制。
调整为:西班牙语专业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相关调整内容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实行)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