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本一普通类专业需达到B+B;本一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需达到BB;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2)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