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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重点解读

2017-07-07 09:59|编辑: 张老师|阅读: 922

摘要

7月5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出并将从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

7月5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出并将从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

6门等级性考试全市统考

考生6选3 记入高考成绩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分为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

考试时间:高三第二学期

卷面满分:100分(根据原始分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为A、B、C、D、E)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选3)

考试类型:全市统考

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修Ⅰ课程。

与“新高考”直接相关的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仅限当年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6门考试科目中,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考生可以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

等级性考试成绩不能跨省认定。

外省转入本市的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

合格性考试

考试时间:每学年考2次

卷面满分:100分(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考试类型:全市统考+各区组织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

其中,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期末。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教委根据市级要求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卷面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定成绩。

具体办法由各区教委依据市级有关要求制定,报市教委备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卷面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参加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认定相应科目合格。

高中离校2年内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可补发高中毕业证书,两年以上不再补发高中毕业证书。

市教委将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命题、阅卷、考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及人员配置。按计划,本市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委托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市级组考科目命题。

同时,各学校要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各门课程,加强学生生涯指导,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课需求。今年暑假,不少学校就将提前进行教师相关培训。

市教委明确,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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