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2017年第9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7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具名向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清华大学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内容应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设立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10-62770334(招生办公室)、010-62783000(纪委)
电子邮箱:zs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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