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合格名单。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查到复试结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自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现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反馈:
招办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招办邮箱:blzsb@bjfu.edu.cn
招办传真:010-82381399
纪委电话:010-62338237
特别提示:
1、成绩要求
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1)对于林学组、生物组、工学组和外语组别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2)对于园林组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余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只能报考认定资格的专业,报考认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合格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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