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选拔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各专业或专业大类实际参加选拔考生的人数占总参考人数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入选考生资格人数,拟确定以下考生为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若对我校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本科招生办公室023—67258088,或纪检监察处023—67258879。
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将考生数据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特别提示: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了我校的考生,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学校予以录取。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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