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7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名单公示》。2017年全市享受高考照顾的考生有7123人。公示的照顾对象共16类,其中有一部分是享受照顾加分的,还有一部分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以下简称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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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人数统计
6月12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7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名单公示》。2017年全市享受高考照顾的考生有7123人。
公示的照顾对象共16类,其中有一部分是享受照顾加分的,还有一部分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以下简称优先录取)。
我们发现,在总共7123名考生中,享受加20分的有6人,加10分的有296人,加5分的有12人。享受加分的考生人数总共只有314人。
除以上数据外,需要重点关注有6401人为“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占了94%。这部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往年政策是享受高考加5分的,而今年北京高考加分大瘦身,只有报考市属高校如北京工业大学时才有加分优惠。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享受优先录取的还有“特殊贡献军人子女”264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10人,“退出现役的考生”134人。
高考加分原则
“只照顾一项”原则: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限市属高校”原则:加5分投档的少数民族照顾项目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这项照顾项目是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照顾项目之外的,属于地方定的照顾项目,仅适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向部属院校和外地院校投档时不加分投档。
“高校认定”原则:所有照顾因素如何在高校录取环节中体现由高校确定,高校在进档考生中安排专业时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考虑附加分,也可以自行确定只考虑哪些照顾加分项目,以及确定优先录取的适用条件。高校的这些原则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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