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1、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为人诚实守信,拥有优良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的理工类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的考生优先;
(2)具有其他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生计划
50名。
3、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