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一、培养目标及选拔对象
“卓越教师计划”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和造就未来卓越教师和教育家为目标,选拔一批乐教、适教、基础扎实全面,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免费师范专业就读。“卓越教师计划”选拔对象限定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和重庆市。
“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培养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别
2016年自主招生总计划175人,其中“卓越教师计划”不超过25人。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类别,并且须填报该类别内4-8个专业。每个专业最多录取人数不超过10人。
表: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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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考核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名条件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且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中任一项条件者优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高中数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总决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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