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查询。
根据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各考核组别计划数和考核情况划定各组别考核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见下表),并结合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最终确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和入选专业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92-2188888(招生办),0592-2186219(监察部门)。
表各考核组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
组别 |
数学组 |
物理组 |
化学组 |
生物学组 |
信息学组 |
人文组 |
外文组 |
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 |
70 |
70 |
80 |
70 |
70 |
87 |
85 |
入选资格考生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方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录取规则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大类(专业)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3)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①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